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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办〔2008〕117号
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
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教委保〔2008〕28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作以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开展安全检查
请各单位于本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针对防范火灾事故及次生灾害,要严格检查消防设施、逃生通道以及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各个环节,要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及人员聚集场所实施安全用电专项检查,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冬季来临,各单位要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二、加强安全教育
请各单位于本周内组织开展一次师生安全逃生演习,让广大师生了解必要的防灾避险知识,演练逃生技能。要注重加强日常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要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认真制定和实施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方案,加强校园道路巡查,并配合交警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及时信息报送
要坚持信息上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
附件:如文
普陀区教育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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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学校 安全
工作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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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7日印发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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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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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高等学校、民办高校党工委,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近日,本市高校连续发生两起学生意外伤亡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11月13日晚9:30许,一社会重型货车行经上海政法学院校门口时,轮胎突然爆裂并弹向正在校门口的学生,造成该校学生1死2伤。11月14日早上6:10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女生宿舍发生火灾,其中4名女生选择从六楼阳台跳楼逃生,结果当场坠亡。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市教卫党委、市教委要求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农民工子女学校)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现就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冬令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与当前正在进行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本单位的安全工作,部署工作措施,坚决遏制近期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二、各单位要迅速、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针对防范火灾事故及次生灾害,要严格检查消防设施、逃生通道以及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各个环节,发现隐患要限时彻底整改。学校要加大力度整修校舍及设施设备,一时难以维修的要实行实时监控与严格管理,防止因设施老化、管理松懈引发事故灾害。要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及人员聚集场所实施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各高校对学生违章用电现象要严肃查处,坚决收缴违规用电设备(如热得快、电热毯、小电炉等),消除火灾隐患。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各校要进一步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有多个校区的高校尤其要高度重视分校区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综合治理力度,尤其要做好校门口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四、学校安全、保卫、学生、后勤等职能部门要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合力开展对学生安全防范和避险逃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应对灾害事故的预防、应急反应和个人处置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近期要安排一定课时,聘请专职人员分析火灾、交通等事故成因,讲授防灾避险知识,演练逃生技能,增强学生的防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五、完善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事故信息及时上报的重要性,强化值班人员责任心,完善晚间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要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教卫党委办公室(联系人:王宏舟,联系电话:23112929、13501820401,传真:63583918;值班电话:23112963,传真:63583947)和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联系人:王立慷,联系电话:23116770、13917986592,传真:23116771;值班电话:23116619,传真:23116620)报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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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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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代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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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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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学校 安全
工作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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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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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4日印发 |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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