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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学校拾金不昧好少年
记八年级朱晨涛、唐玉明、郭子鑫三位同学拾金不昧先进事迹。
2008年11月9日,这一天是普陀区中小学生秋季田径运动会初中组比赛的日子,朱晨涛、唐玉明、郭子鑫等三位同学代表建德学校在参加完比赛后,一起结伴回家。途经梅川路步行街时,发现地上有一个钱包,打开钱包一看里面有现金人民币壹仟贰佰元多元。三位同学均不为金钱所动,他们想到的是学校老师平是对他们的教诲,想到的是失主焦急的心情。于是,他们站在原地等候失主来认领,站在寒风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却始终不见失主的身影。这是唐玉明突然想起来说:“不是有这样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对,朱晨涛和郭子鑫一起应声到,我们去找警察去。三位同学来到了梅川路警署,将拾到现金的事情经过告知警察叔叔,警察叔叔对于他们拾金不昧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欣慰,但是,由于事发地段属于真光路警署管辖,梅川路警署又用110警车送三位学生到真光路警署,当三位同学做完笔录,将钱交给警察叔叔走出警署时,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他们想警察叔叔一定会找到失主的,于是他们带着无比快乐的心情回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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